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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大型数字货币网络传销的神秘面纱

imtoken钱包官网版最新 2023-05-17 0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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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9月7日电:超过200万人参与,超过3000个关卡,超过31万比特币——揭开一个庞大的数字货币网络传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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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熊峰、朱国梁

超过200万人参与,超过3000个关卡,超过31万比特币,超过917万枚以太币等数字货币……江苏盐城公安局破获的“Plus Token”网络传销省已进入试行阶段。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

数字货币传销有什么区别?传销团伙如何在一年多时间里收集到等值超过 500 亿元的数字货币?犯罪嫌疑人能否通过区块链技术逃避法律制裁? 《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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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数字货币网络传销案价值超500亿元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发现“Plus Token”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犯罪,立即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 2019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27名潜藏在国外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 同时,还抓获了中国犯罪嫌疑人1名。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整治,82名涉嫌传销犯罪的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警方调查显示,从 2018 年 5 月到 2019 年 6 月,“Plus Token”平台在其存在期间发展了超过 200 万会员。除国内会员外,海外会员数量也相当可观,层级关系高达3000多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平台从会员那里收集了超过31万个比特币,以及超过917万种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根据事发当时的市场情况,这些数字货币等值价值超过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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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被誉为“币圈最大的资本市场”。主犯落网后,比特币价格暴跌30%。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十大典型行动案例之一。

数字货币传销!相同的犯罪手段,不同的交易媒介

犯罪嫌疑人陈、丁、彭是“Plus Token”平台的建设者。 2018年初,三人计划打造“Plus Token”平台,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Plus Token,融合科技与梦想的钱包。”过去,传销犯罪大都市制造了“高层”的概念来掩盖他们的骗局,本案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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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传片中,犯罪嫌疑人将中国生产的传销平台描述为由国外某知名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及交易平台,可实现数字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但是,为了有资格加入该平台,您必须有在线推荐。为了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入”,也称为“静态收入”,您必须支付“门槛费”——至少等值500美元的数字货币,并开通“智能狗”,又称“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月回报本金的6%~18%。

警方介绍,如果“智能搬砖收入”仍被掩盖,那么“链接收入”,又称“动态收入”,就是明目张胆的传销。

“Plus Token”平台设置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 “直连收入”为第一级线下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入”的100%; “间接链接收入”是从二级到十级线下每个账户的“智能搬砖收入”的10%。 %。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次的下线,“Plus Token”平台还推出了“执行佣金”奖励模式。这些“高管”按照发展成员的层次和规模,从低到高依次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啡”和“大神”可以依次叠加获得所有开发和线下“智能搬砖收入”的5%、10%、15%佣金; “创”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奖、年奖,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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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对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数字货币收费,但所有收入和佣金均以“Plus Token”支付给会员。 “加币”是陈某等犯罪嫌疑人打造的“虚拟货币”。它没有实际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均由陈某控制。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线下出售,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兑换成主流数字货币,但兑换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虽然交易媒介不同,但庞氏骗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支队副队长杨磊介绍,“Plus Token”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分红制度设置与之前的传销平台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加入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搬砖”,没有任何实际的商业活动,全靠打包,线下不断开发来维持平台的运行。

去哪里跑!区块链“保护”也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Plus 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然后再以数字货币加入会员。 .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曾参与传销,熟悉传销的运作方式,而丁某则更熟悉区块链技术。学习。三人共同搭建“Plus Token”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组织传销,牟取暴利,规避银行监管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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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雇佣了两名外国人作为“傀儡”,并将他们包装为平台的“创始人”,参加各种日常活动。以他们为首的三名嫌疑人隐藏在团伙中,在幕后远程指挥。

在这个传销团伙中,技术团队、营销团队和客服团队相对独立,分散在全国多个地区。 2019年初,陈某等三人逐步将三批人员转移到国外不同国家,加大了警方查处的难度。

“利用区块链技术逃避监管和打击网络传销比特币,是近年来新型网络经济犯罪的突出特点。”梅继军说。

据报道,数字货币不同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没有交易账户和交易流程。立案之初,办案人员确实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涉及到谁?涉案资金去哪儿了?此外,对热钱包、冷钱包等一些流行概念也缺乏了解。

但警方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济侦查信息化建设成果,最终彻底查清了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层次和资金流向,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此案的基础上,盐城公安局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打击犯罪平台。梅继军说:“新的网络经济犯罪虽然隐蔽性更强,但终究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查获了部分数字货币网络传销比特币,但大部分仍被传销团伙用来支付“拉”的奖励和开销以及个人的挥霍。警方特别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了组织者和少数高层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失去了一切。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把不法分子留在机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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